從古文字角度看,中文“又”和“手”有什么區別和聯系?
又:
《說文解字》:“又,手也。象形。三指者,手之列多略不過三也。”。猶象右手重復取物之憲象者是又字之范式。
又猶象右手重復取物之憲象者,
重復取物之憲象是又。又之本義:重復。
與“重復”相與比述。衍義:繼續、同向、如:今天又下雨了。
相與比述衍義:表示加重語氣、更進一層。如:你又不是小孩!
相與比述衍義: 表示幾種情況或幾種性質同時存在。如:又高又大。
相與比述衍義:表示再加上,還有。如:又及。十又五年。
相與比述衍義:表示轉折:這個人挺面熟,一下子又想不起來他叫什么。
指重復取物之手者。是“右”之初文。作偏旁時可與左相對應。
作偏旁時指取物、控物、抓物、與某對應之手。
手:
《說文解字》:“手,拳也。象形。”。人使用工具得上肢前端猶可握拳之指掌者是手字之范式。
手是人使用工具得上肢前端猶可握拳之指掌者。
本義:即人使用工具得上肢前端猶可握拳之指掌者。
相與比述衍義:表示拿著。如:人手一冊。
相與比述衍義:表示親自動手。如:手稿。手跡。手令。~手書(a.筆跡;b.親筆書信)。
相與比述衍義:表示技能、本領。如:手法(技巧,方法)。手段。留一手。
相與比述衍義:表示做某種事情或擅長某種技能得人。如:國手。扒手。生產能手。
相與比述衍義:表示小巧易拿得:手槍。手冊。
手作偏旁時指一切與手有關得動作行為或事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