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有關”與“相關”的使用區別
有位從事秘書工作的同志問,“有關部門”“有關情況”跟“相關部門”“相關情況”有什么不同。
“有關”跟“相關”的意思有所不同。
“有關”表示“有關系”。做定語時表示“有關系的”或“涉及的”。例如:
(1)請劉秘書把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約來,星期三談一次。
(2)對這個問題,有關方面現在都反饋了信息,我明天匯總后把材料交給辦公室。
(3)請將這個規定盡快通知有關人員,讓他們提前作好準備。
(4)下面請張秘書把有關情況介紹一下。
“相關”則表示“彼此關聯”或“互相牽涉”。例如:
(1)各兄弟民族休戚相關,互相幫助,前進在社會主義大道上。
(2)其實,這兩個問題,是密切相關的。
(3)這幾年,山腳下兩個村子的發展是息息相關的。
(4)教育事業的發展與本地區經濟的發展緊密相關。
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,“有關”往往是說某事物涉及的多個方面。而“相關”則是說兩個方面的事物互相關涉。也就是說,“有關”所說的,常是某事物對其他事物“單向”的關涉,而且關涉的常是多個事物;“相關”所說的,常是某事物跟另一個或另一方面事物相互關涉,即關涉是“雙向”的。因此,宜說“這兩個事物密切相關”,不宜說“這兩個事物密切有關”。同時,宜說“有關部門”“有關情況”“有關人員”等。
不過,在書面語言的運用中,特別是在公文語言的運用中,的確不時見到“相關部門”“相關情況”“相關人員”的說法。也就是說,這種說法有一定流行。其實這些說法中的“相關”就是“有關”的意思。
由于有一定流行,因此一方面,宜提倡使用“有關部門”“有關情況”“有關人員”等說法,另一方面也不宜將“相關部門”“相關情況”“相關人員”的說法看作“硬傷”。(作者:杜永道,曾任《語言文字報》主編,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用語規范化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)(文章摘自《秘書工作》雜志2014年第11期)